2004年12月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一版: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炮烟夺命多根在不知味
周大彬

  本报讯 “在水利工程施工中,因炮烟而引发职工中毒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,我们呼吁炸药生产企业研发出一种新型替代产品,预防中毒事件的再次发生。”近日,丽水市水利局一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高声疾呼。
  今年6月20日,青田县塘坑电站3#支巷的引水隧道335米处,发生致2人死亡的炮烟中毒事故。据丽水市安监局统计,自2001年4月至2004年6月,该市因炮烟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中毒事故就有11起,共造成16人死亡,多人受伤。
  丽水市安监局安全处的工作人员认为,造成炮烟中毒事故多发的原因有多方面,除了职工本人的防范意识薄弱、缺乏相应的安全知识以及进行违规操作等主观因素外,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目前工程中使用的炸药的问题。在经过技术改良后,现在的炸药爆破后不会再产生浓烈的气味,这往往会给作业的工人造成一种安全假象,他们在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就进洞作业。炸药在爆炸后会产生一氧化碳等大量有毒而无味的气体,能导致入洞作业的工作人员在不知不觉中因中毒而昏迷死亡。
  据了解,近年来丽水市小水电发展迅猛,炸药在小水电开发隧洞施工中被广泛应用,增加了炮烟中毒事故发生的几率。该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呼吁,炸药生产企业应尽快改进生产工艺,进行技术攻关,研发新型替代产品,使炸药在爆炸后能产生浓烈气味提醒工人。据悉,该问题已引起丽水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。(周大彬)